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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民企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营、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在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营、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在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开辟了绿色通道,制定了保障措施,真正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落到实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受理某民营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该院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精细化办理机制,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分管检察长经过多次的实地调查走访,对该企业非法占地面积、土地破坏情况、改变林地建设等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全方位的沟通进行了释法说理。该企业运营状况良好,吸纳农民百余人,解决了多人的就业问题。综合审查考虑涉案企业生存发展的实际。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以及办案民警等共同召开了听证会。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阐述了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按照“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鉴于该公司犯罪情节轻微,经研究决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学法、懂法、用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产经营,为经济发展贡献绵薄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不处罚,打击犯罪的目的就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彰显公平正义。就本案而言,检察机关在充分考虑企业的以往贡献和今后的平稳发展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服务和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用实际行动给企业吃下“定心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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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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