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汇网讯(记者 王月)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作为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立法项目,两部条例将于2026 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分别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两大维度构建法治保障体系,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作总体情况介绍,系统阐述了两部条例的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改委、司法厅、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条例的亮点内容、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逐一回应了中央驻区媒体、自治区级媒体共 26 家新闻单位的记者提问,详解政策落地细节。发布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主持。
民营经济发展:从 “政策支持” 到 “法治保障” 的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精神,立足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实际,针对市场准入、融资支持、创新激励等痛点难点问题,构建起全链条保障体系。条例共七章59条,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法律地位,在公平竞争、要素获取、公共服务等方面获得同等对待。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特别强化了对 “四新” 民营经济组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精准支持,明确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开放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创新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这一规定与内蒙古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态势高度契合——截至 2025年4月底,自治区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已突破280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4.93%,民间投资占比达46.3%,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助力构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防沙治沙攻坚:为生态屏障筑牢“法治防线”
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的防沙治沙工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大局。《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聚焦 “三北” 工程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为打好黄河 “几字弯” 攻坚战、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等三大标志性战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条例共八章 59 条,对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沙化预防、治理修复、成果巩固等全流程作出细化规定,充分结合自治区气候、地形、水文特点,确立了科学治理、系统保护的制度框架。
近年来,内蒙古已探索出党建引领、科技赋能、产业融合的多元化治沙路径:巴彦淖尔市新华林场通过乔灌草立体施治,林草覆盖度从65% 提升至88%;鄂尔多斯市创新“光伏 + 治沙”模式,实现40万亩沙地生态修复与清洁能源生产双赢;锡林浩特市通过退化草原治理,让牧民收入增长20%—30%。条例的实施将把这些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强化监测预警与执法监管,确保治沙成果得到长效巩固,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制度保障。
发布会强调,两部条例的出台是自治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重要立法实践。下一步,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活动,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以法治力量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并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