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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荣获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香港文汇网讯(通讯员李志民)11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荣获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命名的第五批“…

香港文汇网讯(通讯员李志民)11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荣获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命名的第五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也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大队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作为窗口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每年回族群众的朝觐期间,针对办证人流量大的情况,大队及时调整警力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受理速度,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为方便蒙族群众办理证件,大力推行蒙汉双语服务,设置蒙汉双语服务牌,并配备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办证业务中遇到的困难。

实践告诉我们,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是我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回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牢抓紧,巩固成绩、创新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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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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