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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剑指八类问题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通讯员杨鹏杰王芮)年初以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

大公网内蒙古讯(记者王月通讯员杨鹏杰王芮)年初以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在2020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督查基础上,公开发布《关于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紧盯损害营商环境八类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升级版、加强版,释放纪检监察机关“护航”亮剑、重拳出击的强烈信号。

日前,笔者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切实抓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市纪委监委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5个日常监督组和3个明察暗访组,负责围绕“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政府部门不兑现政策、不履行合同、不守信用、不兑现承诺”“简政放权落实不到位、拥权自重、滥用职权”“职能部门监管不当、执法不公”“政务服务效率不高、作风不良”“官商勾结输送利益”“司法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等八类重点问题和市纪委监委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4个方面26项负面清单,分别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日常监督和“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两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压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用好“两书二函”、持续通报曝光等四大举措进行,一是督促各旗县区、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对照负面清单,重点对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准查实;二是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充分运用来信、来访、来电、微信、网络“五位一体”的监督方式,畅通信访主渠道,并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开启“绿色通道”,确保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三是对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要以下发“两书二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和工作建议函)的方式,督促各旗县区、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制定长效机制;四是要从问题线索查处中筛选典型案例,每月通报曝光损害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工作,其目的就是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执法、滥用职权、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追究营商环境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打通政策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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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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