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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

香港文汇网讯(记者王月)9月22日下午,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

香港文汇网讯(记者王月)9月22日下午,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 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草原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草原生态,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对解决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三十八条,主要规定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原则、补偿机制、监管责任机制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发放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条例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及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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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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