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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上门,调解解决供热纠纷

【典型案例】 原告某供热公司与被告智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020年被告智某享受了原告两年的供热服务,原告按照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供热服务,供暖之后,原告多…

【典型案例】

原告某供热公司与被告智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020年被告智某享受了原告两年的供热服务,原告按照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供热服务,供暖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供暖费,被告一直没有缴纳,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至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主动上门调解,被告智某在送达阶段主动履行了缴纳供暖费9900元的义务,原告申请撤诉,该案以准予原告撤诉结案。

【案例意义】

本案不仅考虑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而且充分考虑被告未主动缴纳供暖费的原因。在案件送达阶段,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后,主动上门给被告智某做工作,了解到被告是因房屋缴纳全款后,房产企业一直未给其办理房本,供暖企业与房产企业又是关联企业,所以不缴纳供暖费。承办法官当着被告的面给房产企业的老总席某打电话,详细询问了房本办理的进度,被告充分了解了房本未能及时办理的原因后,明白责任并不在房产企业,打开了被告的心结,主动缴纳了供暖费9900元。办理该类案件应充分了解原因,对症下药,多和被告沟通,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上,以调解为主,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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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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