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旗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旗2022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涉企未办结线索推进会。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汇报了察右后旗检察院正在审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董某、姚某、阮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提请旗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讨论研判。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闫富主持了会议,公、检、法各单位领导和办案人员对案件的侦办过程、事实认定、证据采纳以及“恶势力”犯罪的认定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因本案发生在某某养殖集团的建设过程中,涉案双方均为非公企业,一方为养殖基地的投资建设方,犯罪嫌疑人一方为工程建设方。双方曾因建设工程款的结算纠纷在法院进行过诉讼。本案办理中,办案检察官认真分析了案情,进行了必要的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现场走访了涉案养殖场的经营状况,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辩护人的意见。按照“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被逮捕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尽可能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抵触面,最大程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
在下一步案件办理中,将进一步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办案节点和办案时限,提高办案质效,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努力保证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