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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案说法:调解结案达协议,法官跟进促履行

【典型案例】 原告姜某诉被告杨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姜某受雇于被告杨某,为被告杨某驾驶钩机,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后因被告杨某的钩机出现问题,但原告姜某提前告知了被告…

【典型案例】

原告姜某诉被告杨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姜某受雇于被告杨某,为被告杨某驾驶钩机,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后因被告杨某的钩机出现问题,但原告姜某提前告知了被告杨某,被告杨某却以此为由拒绝给付原告姜某工资,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给付,故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经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承办法官多次协调,被告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原告姜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2022年1月给付原告姜某劳务费。

【案例意义】

调解结案后,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承办法官继续跟进该案,在被告杨某承诺的日期到期前,又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被告杨某,落实被告杨某能否按时给付原告姜某劳务费。被告杨某因工程款还未结算,不能按时履行承诺,承办法官鉴于此情形,又继续联系原告姜某,将被告杨某的实际情况告知原告姜某,原告姜某同意被告杨某延期付款。在2022年春节前夕,被告杨某主动将劳务费交到法院,原告姜某在春节前领取了劳务费,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该案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出发,在调解结案后,察右后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承办法官继续跟进该案,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

 

供稿: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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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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