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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依法能动履职五步走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

自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上级院的各项部署要求,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能动履职、止于至善,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精准对接企业”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深度”

贯彻“安商”理念

自觉能动履职,开展“开门纳谏”和“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工商联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面临的困难,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换位思考、推己及人真切感受企业的急切期待。通过发放征求意见汇总表、涉案企业明细回访表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置民意调查问卷,收集征求意见表12份。针对11条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已整改完成11条意见建议,真正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严厉打击犯罪”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度”

巩固“护商”成效

畅通涉企类案件优先办理通道,依法严格审查涉企批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方面,3月16日制定了涉企案件快速审查办理机制,共制定措施4条。为涉企案件从速从快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另一方面,刑检部门负责同志邀请旗公安局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立案监督专项检查采取查阅卷宗和交流意见等方式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认真梳理、仔细研判,其中,重点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不该立案而立案、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等问题。

三、“准确把握政策”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温度”

树牢“优商、暖商”意识

在司法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保障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审慎启动司法程序、审慎采取司法措施、审慎作出检察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真正温暖企业。2022年3月8日,察右后旗检察院对华晨高钙石灰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自然资源局代表、林业和草原局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参加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就案件事实及依据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充分体现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等执法司法理念。

四、“加强联合执法”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制度”

提供“惠商”服务

1.3月11日制定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共制定措施4条。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方式,为企业在人民法院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案件中涉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刑事执行部门负责同志与司法局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并实地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谈心谈话,了解社矫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困难,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适当简化涉企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程序手续的建议,适时为社区矫正对象“松绑”。

五、“始终坚持不懈”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无长度”

扎实“扶商”举措

立足企业需求,制定法治宣讲安排,继续推行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到当地企业走访和宣传活动,围绕企业的法治诉求,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案示警等方式,针对企业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坚持常态化、坚持长期抓,切实帮扶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便捷开放的营商环境、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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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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