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大讨论活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从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出发,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涉企诉讼监督。开展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始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
二是创新办案机制。开辟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重大案件专项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机制,引导涉案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检察服务,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站等平台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切实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企有所“呼”,检有所应,将大讨论活动走实走深。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