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网讯(记者王月)5月2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技能内蒙古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林介绍了“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具体情况。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牟国民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晓东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林介绍:“十三五”以来,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4万人次,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占全区就业人口的28.2%,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占技能人才的30%,完成了国家“双达标”的目标任务。
为加强“十四五”时期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就业扩容提质工程》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已印发实施。
《“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措施、工作要求三部分。
关于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明确了2022-2025年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以服务劳动者就业创业为目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为我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二是坚持就业导向、提质扩容;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四是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三)工作目标。一是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更加完善,共建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力度更大、效率更高。二是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三是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分配的联系更加密切,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和推动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显著。
具体任务是:到2025年,开展补贴性培训125万人次以上,其中农牧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75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14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2%以上。
关于重点任务和措施,《实施方案》提出组织实施5项计划。(一)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计划”。主要采取11条具体措施: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优化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鼓励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发展;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自治区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百千万”专项培养活动,每年培养百名以上具有绝技绝活、能引领自治区产业技术发展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千名以上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万名以上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地区产业技能带头人。主要采取5条具体措施:一是推进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三是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通道;四是完善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五是加大优秀技能人才激励力度。(三)实施“技能强企计划”。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储备性技能培训、技术技能融合性培训,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主要采取4条具体措施:一是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二是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三是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四是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四)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需求,为劳动者提供差异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移能力。主要组织实施5个专项计划。一是青年技能培训专项计划;二是退役军人培训专项计划;三是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计划;四是其他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五是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专项计划。(五)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到2025年,在重点帮扶地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0人次以上,培养8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建立10个左右自治区级或盟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立20个左右自治区级或盟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采取4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重点帮扶地区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养;二是提高培训针对性,提升就业质量;三是加强重点帮扶地区培训能力建设;四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关于工作要求,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盟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与本方案的衔接和组织实施。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实施方案》要求,要多方筹集资金,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统筹使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三是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大力营造“技能内蒙古行动”社会氛围。《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强化“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导向,引导推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技能内蒙古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问:“产训结合”作为《“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中提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其现实意涵是什么?我区实现“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的路径有哪些?
答:“产训结合”主要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产业链和培训链有效衔接,促进产业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产训结合”作为一项新的改革举措,对我区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构建终身技能培训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如何实现“产训结合”高质量发展,概括起来就是做好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篇文章,推动形成供需两侧精准发力、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在供给侧要实现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职业技能资源能否真正提质扩容,关键在于发挥好企业、院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政府主导的公共实训基地“四大载体”作用,进一步推动培训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共享公共培训资源的可及性和便利度。对企业来说,重在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和技术,企业最有发言权。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帮助企业落实好开展培训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关补贴政策,真正支持企业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稳岗培训和转岗培训;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立自己的职工培训机构,面向本单位的职工,包括产业链中关联度比较高的中小微企业的职工开展培训。对院校来说,重在提高培训内容针对性。要支持引导院校充分发挥自身的师资优势,持续提升培训内容与企业需求的契合度,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真正落地见效;要加大院校面向企业职工、重点就业群体的开放度。对各类培训机构来说,重在健康有序发展。要为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正常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推进规范化管理。对各类公共实训基地来说,重在发挥基础支撑作用。要聚焦服务重点就业群体、提高技术工人技能水平、提供短期实用技能培训供给,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培训服务。二是在需求侧要实现劳动者积极参与培训。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键要做到“两个有”,第一是个人要有意愿,第二是政府要有实招。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一定要珍惜党和政府重视职业技能培训的大好机遇,拿出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中来,真正掌握就业创业的真本领,端上勤劳创新致富的“金饭碗”。就政府而言,要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导向,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收入和待遇水平,推动更多技能劳动者早日跨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产训结合”的总体要求,从供需两端精准发力,统筹推进“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谋划支持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大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行业和企业的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产业需求和培训内容的契合度,推动“产训结合”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人才支撑。
问:请问《实施方案》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中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谢谢你的提问。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在《实施方案》五项计划中,专门有一个计划,就是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以下几方面的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百千万”专项培养活动,围绕自治区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每年培养百名以上具有绝技绝活、能引领自治区产业技术发展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千名以上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万名以上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地区产业技能带头人。
二是推进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办“高技能人才直通班”“预备技师培训班”,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组建职教联盟(集团),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科研单位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要积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学员,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发挥社会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作用,建立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到2025年,新建20个国家级和50个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国家级和5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是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通道。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转换通道,实现技术、管理、技能人才在任用、晋升、薪酬绩效等方面的联动管理。逐步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贯通互评领域,畅通技能人才多通道职业发展路径。组织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五是完善优秀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引领带动作用,定期举办全区职业技能大赛,支持行业企业举办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建立10个左右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打造5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加强职业技能竞赛专家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整体水平。
六是加大优秀技能人才激励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要求,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关键技术岗位及紧缺人才倾斜,实现技高者多得。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工资水平。定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全区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类型享受相应政策,对引进的紧缺急需、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在落户、子女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休疗养和节日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