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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三化融合、三线共治、三抓三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

年初以来,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定位,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目标,以“三化融合、三线共…

年初以来,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定位,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目标,以“三化融合、三线共治”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法治保障,加强诉(裁)调联动,推进基层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构筑矛盾纠纷化解“三道防线”,力争为平安伊金霍洛、法治伊金霍洛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化融合”聚全力,提升联动解纷质效

推进基层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聚焦建阵地、搭机制、强队伍,以“四所一庭”协作联动为依托,构建“4+1+N”(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出所、法庭+人民调解组织等)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工作格局。

场所融建,实现矛盾纠纷调解阵地一体化。以镇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为实体平台,以““四所一庭”协作联动为依托,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出所、法庭及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相关站所、网格员力量,构建“4+1+N”工作机制,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化解”。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园区,鼓励大中型人员密集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助企连心桥”“地企协作议事厅”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阵地,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不上行”,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机制。

机制融汇,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方式多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联动、疑难纠纷联动调处、诉前和立案前矛盾纠纷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律服务力量下沉、调解人员培养考核等6项工作机制,力争将“4+1+N”工作机制构建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桥头堡”。

力量融合,实现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专业化。加强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力争为每镇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调解员,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调解员。鼓励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提升嘎查村(社区)调解员队伍战斗力。协调政法干警、律师、网格员、离退休干部、热心居民等各类人员加入人民调解组织,实现行政管理力量、基层自治力量、社会调解力量有效对接、同向发力,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应调尽调。

“三线共治”闭全程,提升多维度共治效能

打造闭环式全流程处置机制

伊金霍洛旗强化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强化法治保障,加强诉(裁)调联动,筑牢、打造、延伸矛盾纠纷化解三道防线,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

加强人民调解,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立体网络,规范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标牌标识、有印章、有制度、有案件“六有”标准要求,加快镇村(嘎查、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嘎查、社区)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镇村(嘎查、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实体化运行。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建成商会、劳动争议、旅游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回迁安置纠纷、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根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需要,大力推动在自然资源、建设工程、教育、消费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建立调解组织,整合现有专职调解员资源,吸纳或聘任各行业领域热心调解事业的专家能手担任专职调解员,每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配备不少于3名。三是建立完善“小事马上调、大事吹哨调、难事联动调”“3”个层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警务室、法庭驻村调解室,整合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官、驻村警官、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调解合力,对一般纠纷“马上调”;优化升级“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依托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吹哨调”;依托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特别重大经过反复调处未果的疑难复杂纠纷“联动调”,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法治保障,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第二道防线。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强化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加大个案监督特别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监督,加强规范的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跟进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深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强化依法治理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整合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共同构建“互联网+”线上普法宣传矩阵,全面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开展“所所结对”行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所),依托“万名律师进乡村”“普法大讲堂”“法律明白人”等活动,定期指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辖区参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有效预防纠纷的发生。三是做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法律法规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探索第三方机构和公职律师队伍备案审查模式,推动由“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转变,每季度对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实现报备率、规范率、审查率100%;常态化开展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到旗、镇两级清理工作全覆盖。

加强诉(裁)调联动,延伸矛盾纠纷化解第三道防线。一是行政复议与调解相融合,拓宽行政复议调解广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邀请人民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复议调解工作,增强行政复议调解公信力。2022年至今,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96件,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1件,占总数的32%,行政复议应诉部门荣获“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先进集体”。二是行政裁决与调解相融合,加大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衔接力度。建立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结合全旗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在矛盾纠纷突出领域、重点部门设立行政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实现一体化受理,一站式解决。三是“司法确认”与调解相融合,推进参与司法调解深度。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完善诉前劝导机制,在基层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实现案件分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将司法确认程序作为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必要告知程序,除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或确认身份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的纠纷外,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时,应向纠纷各方当事人对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且自动履行存在风险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切实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三抓三强”练队伍,强素质转作风

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工作落地落实

工作落实,关键在队伍,核心在人。为加强工作落实,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出台《三快一少”大比武和“三抓三强”大练兵行动实施方案》,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参加“三快一少”大比武和“三抓三强”大练兵行动,即比决策快、比落实快、比见效快、比问题少,以抓学习强本领,以抓落实强作风,以抓重点强效能,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抓学习强本领。开展专题大学习行动,抓好政治+业务导向学、领导+干部全员学、线上+线下结合学、研讨+实践融合学“四学互动”,促进思想观念不断更新、思维层次不断提升、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专题大研讨行动,抓好班子成员学习研讨、环节干部交流研讨、突出问题专项研讨、成果展示实践研讨“四研驱动”,切实把学习贯彻的成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开展专题大调研行动,抓好突出瓶颈问题专项调研、基层基础建设集中调研、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改革创新攻坚调研“四调联动”,找准找实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在一线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大检视行动,抓好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环节骨干、工作人员“四检牵动”,不断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

抓落实强作风。严格落实“137”工作法,坚决整治“慢粗虚”问题,紧紧围绕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工作,落实以上率下、明确任务、台账清单、紧盯重点、提升效率、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团结协作、督查检视、争创品牌抓落实10项举措,拿出钉钉子的劲头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抓重点强效能。围绕司法局“一个统筹、三大职能”,以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为抓手,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全力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全面依法治旗、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夯实基层基础根基、严格加强刑事执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等9项重点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法治力量。(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单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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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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